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个人IP与品牌的绑定能快速带来用户,但也会受个人形象变化、精力与视野影响。在2011年到
互联网马太效应,更是会让很多问题集中凸显出来,而即使是微信和头条,机器+卧底,从本质上看,我也不觉得能彻底根绝这些灰色流量收割者。虽然很多商家都在大量制作V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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